关于2010年春节期间城市城市亮化工作
的督查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味,美化城市夜景,给广大人民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永办[2010]4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和区城建办、区爱卫办四家联合组成督查组从2月3日至2月4日就春节期间城市城区亮化工作对各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特点
总的来看,大家都高度重视城市亮化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使城区的亮化工作整体进展顺利。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各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单位及时召开各类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和部署,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亮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亮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时间紧、工作多、任务重的情况下,做到统筹兼顾,把亮化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一起安排、一同部署、一起检查。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成立了工作班子。党政领导班子对亮化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2.机制完善,措施有力。各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单位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干部深入一线,对重点路段和重要景点进行跟踪监督,定期检查和督促责任人按时按质完成相关亮化工程。梅湾街道做为整个亮化工作的主战场,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重点单位的亮化工作进行督查,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单位除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外还以通报的形式督促其加以改进。另外,梅湾街道还于
二、存在的问题
从这次督查来看,各街道及相关单位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部分单位亮化工作尚未启动。一些单位的亮化工作还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没有真正行动起来;还有些单位只是象征性的搞了亮化,没有达到区委、区政府的亮化要求,影响了整个城市的亮化水平及亮化工作进度。
2.部分单位领导对城市亮化工作不够重视。一些重点亮化单位的主要领导或业主对亮化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阻力仍然较大,如:永州火车站。个别单位以经济不景气为由,对亮化工作无动于衷。一些私人业主和门面主对城市亮化工作认识不够,如:红太阳购物广场。绝大多数私人业主认为城市亮化工作是政府的事,与已无关,亮化意识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这次督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现提出几点要求及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城区亮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确定专门班子抓,各办事处要明确分工,加强督促;社区要对主要亮化单位逐个进行落实;重点单位要拿出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亮化工作,并于
2.重点亮化单位必须要进一步按亮化方案要求做好规划设计,增设亮化设施,抓好亮化工作。没有行动起来的要迅速行动起来;已行动起来的单位要查漏补缺。亮化建设既要因地制宜,又要坚持高标准、高档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新工艺,体现出亮化建设的科技含量和艺术品位,达到简洁、明快、经济、环保的效果,形成风格各异、层次分明、动静结合、错落有致的夜间景观。
3.加强对背街小巷、私人业主及在建楼宇的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