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办发〔2010〕12号
中共冷水滩区委办公室
转发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及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制定的《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冷水滩区委办公室
2010年5月18日
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冷水滩区委组织部 中共冷水滩区委宣传部
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市委部署,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同时,也是加快富民强区、建设“潇湘第一城”的强大动力。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实际成效,根据中办发〔2010〕12号、湘办发〔2010〕10号和永办〔2010〕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